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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地方标准《公共建筑集中空调系统清洗消毒服务规范》

发布于 2022-01-18 10:39:06 阅读(7595)

ICS91.140.30

CCS Q76

                         DB61

陕   西     省     地      方     标     准

                                                                                                DB 61/T1468—2021

                                          

公共建筑集中空调系统清洗消毒服务规范

Cleaning and Disinfection Service Code for Central air conditioning system of public

buildings
















2021-06-10发布                                 2021-07-10实施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公共建筑集中空调系统清洗消毒服务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公共建筑集中空调系统清洗与消毒的基本要求、前期准备、清洗操作要求、消毒技术要求、质量要求与评价、档案管理及应急处置等。

本文件适用于公共建筑集中空调系统的清洗与消毒,不适用于医疗机构的集中空调系统。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9210空调通风系统清洗规范

WS/T 396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集中空调系统centralizedair-conditioningsystem

对建筑空间与各个功能区的空气温度、湿度、洁净度和气流速度等参数进行集中处理、输送、分配

的所有设备、管道及热源、冷源设备、循环水系统设施设备及附件、仪器仪表、冷凝水排放系统的总称。

3.2

集中空调系统清洗cleaningofthecentralizedair-conditioningsystem

采用某些技术或方法清除空调风管、风口、空气处理单元和其他部件内与输送空气相接触表面以及

空调冷却水塔内积聚的颗粒物、微生物。

3.3

集中空调系统清洗cleaningofthecentralizedair-conditioningsystem

采用某些技术或方法清除空调风管、风口、空气处理单元和其他部件内与输送空气相接触表面以及

空调冷却水塔内积聚的颗粒物、微生物。

3.4

集中空调系统消毒sterilizationofthecentralizedair-conditioningsystem

采用物理、化学方法杀灭空调风管、冷却塔、表冷器、风口、空气处理单元和其他部件内与输送空

气相接触表面以及冷却水、冷凝水、积尘中的致病微生物。

4基本要求

4.1服务机构

4.1.1从事公共建筑集中空调清洗消毒的服务机构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其核准的经营范围应包含空

调系统的清洗保养、运维安装、托管服务等相关内容。

4.1.2服务机构应建立健全服务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制度。

4.2从业人员

经过清洗消毒专业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的从业人员。

4.3基础设备

具备完成清洗、消毒项目任务的基础设备和工具。包括:满足工作需要的机器人等清洗、消毒、检测和录影录像设备等。

4.4清洗范围

包含空调通风系统的送风管、回风管、新风管、排风管、空气处理机组的内表面、表冷器、冷凝水盘、加热器、加湿器、盘管组件、风机、过滤器、室内送回风口、新风口,以及空调冷冻、冷却循环水系统管路、冷却塔、冷凝器等其他部件。

4.5消毒范围

必要时,应对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和冷却循环水系统相关部件进行消毒。

5前期准备

5.1作业前,清洗服务机构应提前查阅与清洗项目有关技术资料和图纸。

5.2清洗服务机构应对需要清洗的空调系统进行现场勘察和检查,包括但不局限于空调通风系统与循环水管道材质、以往设备维护记录、系统使用年限、通风与管道系统竣工图、风管与循环水管道安装现状、测试空调系统换热效率等内容。

5.3

根据现场勘察情况以及服务对象要求制定清洗消毒施工方案(参见附录 A),内容应明确施工计划、清洗消毒作业方案、工艺流程、选配施工器械、现场防护措施、污物管理办法及各种安全措施。

6清洗作业技术要求

6.1风管清洗

6.1.1选择作业口

可利用通风管道预留清洗检修口,进行相应的清洗与消毒工作。如无预留口,可在不影响通风管道整体强度与结构的部位重新设立清洗工作口,作业后将其密封处理并达到使用与防火要求。同时需在清洗作业图上注明开孔位置。

6.1.2通风管道清洗

6.1.2.1通风管道内表面清洗应使用可以进入风管内并能够正常工作的机器人设备进行清洗除尘,同时使用能够在清洗断面保持足够风速的捕集装置,将风管内的颗粒物、微生物有效清除并收集至捕集装置中。严禁操作人员进入风管作业。

6.1.2.2清洗工作应分段、分区域进行作业,清洗工作段的长度应保证清洗时风管内污染物不外逸,并在风管清洗工作段与非工作段之间采取气囊密封,在进行清洗的风管与相连通的室内区域之间保持压力梯度等有效隔离空气措施。

6.1.2.3清洗后应自行检测,目视无明显颗粒物,经无纺布擦拭风道表面无明显灰尘等。

6.2空气处理机组清洗

6.2.1空气处理机组清洗内容主要包括风机、风阀、换热器、过滤装置、加湿器、混风箱及冷凝排水等各功能段与输送空气相接触的表面,可使用负压吸尘设备的干式清洗方式,或使用清洗剂的湿式清洗方式,必要时可联合使用干式和湿式清洗方式。

6.2.2棉质过滤段应采用吸尘工具处理,金属过滤段应采用清水加碱性洗涤剂清洗。

6.2.3翅片应采用碱性清洗剂清洗,待翅片内部灰尘和污垢完全脱落后用清水喷淋,最后使用专用翅片刷重新整理,确保不变形无损伤。

6.2.4冷凝水槽应采用湿布加专用清洗剂擦拭干净。

6.2.5风机叶轮表面、蜗壳和加湿器应采用专用工具清理。

6.3风机盘管清洗

6.3.1风机盘管单元主要包括:回风箱、送风管、风机组件、表冷器组件、冷凝水积水盘组件、回风口与滤网和送风口,可使用负压吸尘设备的干式清洗方式,或使用清洗剂的湿式清洗方式,必要时可联合使用干式和湿式清洗方式,对风机盘管机组进行分解清洗。

6.3.2回风箱与送风管的清洗除尘后,无纺布擦拭无明显灰尘。

6.3.3风机叶轮、蜗壳和电机可分解清洗,清洗后用洁净的无纺布擦拭无明显灰尘,组装恢复后风机运行平稳无异响。

6.3.4表冷器的换热翅片清洗后,翅片间无尘垢、无腐蚀、无损伤。

6.3.5冷凝水积水盘清洗后,擦拭干净,积水盘排水通畅,积水盘泄水口无渗漏。

6.3.6送、回风口与滤网清洗后无腐蚀、擦拭后无明显灰尘、滤网无破损。

6.4冷却塔清洗

6.4.1依据冷却塔制造商的售后维护要求,按有关操作规程对冷却塔相关部位进行清洗,有效去除塔内的沉积物、腐蚀物、藻类、生物膜等污物,使冷却塔内部件表面无残留污染物。冷却塔清洗出的污垢应集中无害化处理。冷却塔清洗不得破环其强度与集水槽之间的密闭性。

6.4.2采用物理清除法清洗填料时,应先对填料进行振动、剥离附着水垢,然后用高压水枪冲洗,经排污管排出污物,操作至无明显水垢。不应损坏填料。

6.4.3采用化学方法清洗填料应选择循环法或浸泡法,清洗方法见 JG/T400-2012.5.5.2

6.5其他设备清洗

6.5.1对集中空调冷热源设备的清洗可采用物理、化学方法进行清洗钝化处理,根据设备使用说明选

择对设备安全可靠的符合环保排放标准的清洗药剂。

6.5.2补水箱、膨胀水箱,冷却水、冷冻水管路进行清洗钝化预膜处理时,应选择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的清洗、钝化、预膜药剂,污水排放应符合环保规范要求。

6.5.3风口清洗应采用碱性洗涤剂,清洗干净后用清水冲洗,并擦拭干净。不易拆卸的风口应采用吸尘器清理,并用湿布加洗涤剂擦拭干净。

6.6现场恢复

清洗作业完毕,撤离清洗设备,清除污染物,修复损坏的风管表面、翅片等,调试空调系统,使各个设备运转正常。

6.7清洗作业污染控制

6.7.1清洗过程中风管内部作业区应隔离并保持负压,防止集中空调系统内的污染物散布到非清洗工作区域;施工现场应铺设防尘布,以减少对工作环境污染。

6.7.2污染物妥善收集后,宜采用含氯消毒剂进行集中消毒处理。

7消毒作业技术要求

7.1消毒作业应在清洗后进行。

7.2风管可采用化学消毒剂喷雾消毒,金属管壁宜选季铵盐类消毒剂,非金属管壁宜选过氧化物类消毒剂。

7.3冷却水宜采用物理或化学持续消毒法。当采用化学消毒时宜选含氯消毒剂,将消毒剂加入冷却水中,对冷却水和冷却塔同时进行消毒。

7.4过滤网、过滤器和冷凝水盘采用浸泡消毒方法,部件过大不易浸泡可采用擦拭或喷雾消毒法。重复使用的部件宜选季铵盐类消毒剂,不再重复使用的部件宜选过氧化物类消毒剂。

7.5净化器、风口、空气处理机组、表冷器和加热(湿)器的消毒宜选季铵盐类消毒剂,采用擦拭或喷雾消毒法。

7.6冷凝水消毒,在冷凝水中加入消毒剂作用一定时间后排放,宜选含氯消毒剂。

7.7其他部位消毒技术要求参照    WS/T 396进行操作。

8质量要求与评价

8.1质量要求

8.1.1作业完成后,空调系统应运转正常。

8.1.2清洗质量要求:风管清洗后,风管内表面积灰尘残留量宜小于    1 g/㎡,其他部位目测无灰尘。

8.1.3消毒质量要求:集中空调系统消毒后,其自然菌去除应大于    90 %,风管内、其他部位表面细菌总数、真菌总数应小于 100 CFU/㎡,且致病微生物不得检出。

8.2质量评价

8.2.1自检评价:采用目测及无纺布擦拭法进行自检评价。

8.2.2第三方评价:集中空调系统清洗、消毒后7日内,宜由第三方检测机构按照有关卫生要求进行检验。

9

档案管理

每项工程完工后,应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建立项目档案。档案资料一式两份,清洗方和用户各执一份。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a)前期勘察记录和图纸;

b)清洗消毒作业方案计划;

c)清洗消毒合同;

d)清洗消毒施工资料(含图片及视频资料,包括具体实施情况,进度记录,现场变更内容,新开作业口的位置,特殊问题处理的记录等)

e)清洗消毒后的自检报告;

f)根据客户需要,提供的第三方卫生学检测评价报告;

g)其它相关资料,包括作业单位资质等级、作业人员资格证书、作业前后卫生学检测对比记录、检测设备清单、清洗消毒设备清单等。

10风险防控

10.1当空气传播性疾病暴发流行时,对空调系统进行清洗消毒前应先对系统进行评估,确认不存在交叉感染风险时方可进行清洗消毒作业。

10.2当空气传播疾病暴发流行时,空调系统宜全新风运行。

10.3专业清洗机构应遵守有关的安全规定,制定安全制度,清洗现场应设置安全员,加强清洗施工人员的个人防护,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清洗施工人员及建筑物内人员的安全,并保护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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